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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置點陣型主動發光標志led發光標志外置點陣型主動發光標志,又稱“點陣發光標志”、“LED主動發光道路交通標志”,行業簡稱:“點陣標志”。外置點陣型主動發光標志,采用先進的數碼打控設備,在標志面板中的文字、圖案、數字等信息輪廓上嵌入LED發光管,實現標志內容的主動發光效果。江蘇,系江蘇專業生產主動發光標志的廠家,其技術資料如下: (一)技術說明 1、符合國家標準《LED主動發光道路交通標志》(GB/T31446-2015)的技術標準。 2、工藝說明:在標志版面的圖形、文字、符號等輪廓上嵌入LED發光管,形成線型發光效果,滿足視覺融合效果,達到標志關鍵信息能有效視認、識別的效果。 3、標志連接結構件依據國家標準GB/T23827《道路交通標志板及支撐件》相關要求,逆反射材料執行國家標準GB/T18833《道路交通反光膜》。 4、發光標志四周封裝采用鋁合金型材,轉角采用圓弧彎頭連接,標志整體厚度≤60mm(不含背板扣件),防水防塵措施等級符合IP55要求。 5、標志版面的LED安裝圓孔采用激光數控設備打孔,圓孔直徑規則規律無偏差偏位,打孔處反光膜邊緣應平滑整齊無毛刺。 6、單粒LED在額定電流時的法向發光強度:紅色≥5000mcd,黃色≥3000mcd,白色≥6000mcd;LED半強角θ1/2≥12.5度。 7、光控程序:外接全電源時,能根據周圍光照變化,自動開啟/關閉標志發光單元。 8、視認距離:夜間動態視認距離≥210米,靜態視認距離≥250米。 9、供電系統及配置: (1)接入電網供電時,輸入電壓220V,輸出電壓24V。 (2)采用太陽能供電時,蓄電池滿載狀態下發光工作時間不小于120小時。 10、根據使用環境條件,防雷、防觸漏電保護裝置,接線電纜無 ** ,制造商標識清晰。 11、標志整體重量≤18KG /㎡,標志設計使用壽命7年。 (二)適用條件: 1、各種尺寸的禁令類、警告類、指示類、指路類等標志; 2、功耗約為5W/平米,≦4M2以下的標志均可采用太陽能供電方式。也可采用外接路燈、監控、信號燈、配電柜等電源。 3、版面中文字字高≧35cm;字母字高≧20cm,若字高小,則容易形成光暈,影響視認。 (三)特點及優勢: 標志版面≦4M2以下,無需考慮電源問題。光穿透率強,可設置為閃爍狀態,警示效果極佳,特別是黃色燈管,在霧霾、惡劣天氣中,具備很強的視認性。 (四)參考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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